【前法官和律师圆桌讨论会特别环节——第二部分】
五位从法官转行成为律师的人讨论了“诉讼能力强”的律师事务所。
—两种视角:“法官”和“律师”
“我们真的能打赢这场官司吗?”——许多公司法务人员和高管可能都曾有过这种焦虑。尽管咨询了外部律师,但由于律师过于乐观的评估,许多公司最终还是遭遇了意想不到的败诉。
三村小松律师事务所拥有六位前法官出身的律师,其中一位曾在美国法院担任法官。本文中,几位既有法官经验又有律师经验的专家将以圆桌讨论的形式,与这家“诉讼专家”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们分享法院在做出判决时会考虑哪些因素,以及其他律师事务所为何会寻求他们的意见。
一位前法官的观点,其适用范围可超越知识产权领域。
能够处理程序性事务、证据和沟通,以及应对前所未有的重大案件。
—除了知识产权领域之外,您在哪些方面的经验可以应用于为企业提供咨询?
三村
我觉得真正深入了解民事诉讼程序的律师少得令人惊讶。他们似乎认为这应该由法院来决定,因此自己并不觉得有必要了解。
对客户而言,这意味着避免以不寻常的方式进行诉讼或提出毫无意义的索赔;此外,这样做的好处包括能够采取普通律师不了解的有效程序。我认为是这样。大型企业律师事务所的重点主要在于咨询和合同,因此处理诉讼的律师相对较少。
早田
之后,法官在和解程序方面拥有丰富的经验,因此更容易预测和解的可能性。也有。
即使是大型律师事务所,在起草和解条款时也常常直接照搬范例格式。虽然这样做无可厚非,但找到完全合适的范例却十分耗时。由于和解协议本质上也是一种合同,只要最终不会导致诉讼,就不会有问题,因此它们往往保持原样。
田原
法官工作的本质在于通过撰写判决书,将复杂的案件组织和阐述得通俗易懂。这项技能同样适用于律师向客户解释案情或向法庭陈述论点。尤其是在法庭上,提出合理的论点、解释事实和技术细节、收集必要的证据固然重要,但同样重要的是,要以一种易于法庭接受的方式组织这些信息。因为我曾亲自处理过审判案件,所以我能够以更容易被法庭接受的方式提出论点和证据。我想。
山田
此外,掌握民事诉讼法和民事执行法等程序性法律知识也至关重要。事实上,令人惊讶的是,真正深入了解这些程序性法律的律师寥寥无几。他们或许了解教科书中的基本原则,但要将这些原则应用于具体案件,则需要丰富的经验。
了解程序法可以让你提出这样的选择:“如果对方这样回应,或许可以考虑采用这种程序。”这可以避免诉讼以非常规的方式进行,或者让你通过运用对方意想不到的程序来获得优势。这种想法对于普通律师来说可能比较少见,但却能为客户带来巨大的好处。在仅仅遵循先例不足以解决问题的情况下,掌握广泛的程序知识就显得尤为重要。
森
理解如何解读法院判例至关重要。看似无关的事实实际上可能会影响案件的结果。这种解读法院判例的方法可以让你专注于判决中的特定要点,并确定案件中的哪些因素导致了不同的结论。我认为这是拥有法官经验并撰写过判决书的人所独有的优势。这样一来,理解判决书字里行间的含义就有助于考虑下一步行动。
此外,在诉讼和谈判中,信息的沟通方式、程序的选择以及事实的呈现方式,往往比法律论据本身更能决定最终结果。我相信,我作为法官在“清晰组织和评判”各个领域案件方面所接受的训练,对于我为各行各业的公司提供咨询服务将大有裨益。
——三村教授,您参与过许多史无前例的开创性案例。您在为企业提供咨询方面有哪些独特的优势?
三村
归根结底,我最大的优势在于能够根据我积累的经验预见未来。这一点在我担任法官期间如此,作为一名律师,我始终不惧怕新事物,勇于提出新的法律解释,并提出重要的法律问题。
由于此类案件并无先例可循,我们可以从法官的角度出发构建论点,思考如何才能使法庭更容易做出判决。音乐学校版权版税案件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在史无前例的法律案件中,成功的关键在于预测法院将如何解释问题。。
在史无前例的情况下,简单地套用现有框架无法找到答案。必须基于以往判例及其背后的推理,思考如何将这一新问题融入现有框架。正是由于审理众多案件积累的经验,法官才能在面对新的法律问题时制定应对策略。
我们认为,这种富有远见的思维方式,对于面临与新业务或新技术相关的未知法律风险的公司来说,是一种极大的支持。
作为一家律师事务所,拥有多位曾任法官的律师极大地丰富了我们的经验。我们相信,营造一个年轻律师在遇到不确定决定时可以随时向我们咨询的环境,是我们的一大优势。通过日常交流,我们可以传递一些切实可行的建议,例如“您不必过于担心”或“这里需要格外小心”。
此外,由于聚集了这么多经验丰富的前任法官,许多现任法官也会对他们很熟悉。这样更容易对与对方当事人的互动以及对法院处理诉讼程序的反应进行实际评估。这是三村小松律师事务所的独特优势。我们相信,这种经验积累在应对前所未有的棘手纠纷时尤为宝贵。
展望未来,我们希望邀请有法官背景的中年律师加入我们,并将这一经验传承下去。
精通公司法、行政诉讼和合同法的理由
公司诉讼、与政府和地方当局的纠纷以及基于公证经验的合同咨询。
山田教授在公司法、行政诉讼和政府代理方面经验丰富。您能否谈谈公司诉讼的关键点,以及公司在与政府、地方当局或监管部门交锋时应该采取的策略?
山田
公司法案件涵盖范围广泛,包括股东、董事和并购等问题。近年来,围绕公司的纠纷,包括与激进股东的纠纷,越来越多,预计未来这类案件还会进一步增加。这是我的看法。
处理此类案件的方式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法官是否具备该领域的专业经验。根据我担任公司法庭庭长的经验,当事人之间的权力关系以及他们决定的合法性往往是争议的焦点。我建议尽早咨询专家。
接下来,我们来探讨涉及国家或地方政府的情况。我们有时会收到这样的咨询:“我们是否应该提起行政诉讼?”然而,行政领域受法律约束,除非在法律框架内有明确的胜诉途径,否则很难提起诉讼。此外,还涉及到与监管机构的关系,因此这个问题不能轻易忽视。
森
行政诉讼的运作原则与民法截然不同。如果不了解这些“规则”,就根本无法着手评估形势。理解这种差异对于制定制胜策略至关重要。仅仅从民法的角度出发,可能会导致意想不到的挫折。虽然公司纠纷和行政纠纷都属于“纠纷”这一范畴,但它们受不同的规则和条例约束。のです。
山田
我相信,我作为政府代表处理众多行政诉讼和国家赔偿案件的经验,在这方面将大有裨益。我们可以为您提供建议,从最初决定是否对国家或地方政府提起诉讼,以及是否进行行政诉讼开始,同时始终牢记通往胜利的道路。这正是我在诉讼方面的经验能够发挥优势的地方。对于必须遵守法规的公司而言,制定一套能够充分考虑监管框架本身的策略至关重要。因为我了解政府的内部运作思路,所以我能够预判对方的行动。
回到公司诉讼的话题,涉及股东、董事和并购的纠纷是律师们鲜少涉足的领域。凭借我担任公司法庭主审法官的经验,我从内部了解到哪些论点能引起法庭的共鸣,以及人们往往在哪些方面容易犯错。
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应对激进投资者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和平时期所做的准备,例如股东大会的召开方式和信息披露方式。重要的是提前识别潜在的争议点,而不是在争端出现时才惊慌失措。由于我拥有政府和企业部门的工作经验,我相信我能够为企业提供以“制胜策略”为核心的建议,无论他们是在应对政府挑战还是解决内部纠纷。
山田先生,您也有七年的公证经验。您认为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最应该注意的一点是什么?
山田
根据我作为公证员的经验,我审查过许多合同、遗嘱和公司章程,我可以肯定地说,其中经常存在一些容易在日后引起争议的领域,而这些争议在合同签订阶段就会显现出来。
多年来,我见过无数引发纠纷的合同,深知问题的根源所在。遇到这些问题,我会要求双方“请澄清这一点”,避免在含糊不清的情况下继续进行。即使是日语的表述方式,也可能导致不同的解读和纠纷。
避免使用含糊不清的措辞,使用清晰明确的表达方式,以防止误解。这是预防未来纠纷的最重要一点。关于遗嘱,我也提供了如何撰写遗嘱以避免未来冲突的建议。
然而,选择保持模糊并非不可能。试图澄清细节有时反而会导致谈判失败。如果对方坚持特定条件,导致谈判破裂,那么在保持模糊的情况下签订合同或许是更好的选择。如果实际出现问题的概率很低,那么在不最终确定细节的情况下继续推进或许更为明智。
重要的是,相关各方在充分了解风险的前提下做出自己的决定。无意中含糊其辞和明知风险却含糊其辞之间有着天壤之别。我认为,能够充分了解情况后提供建议,是我作为公证人经验的优势所在。
在签订合同阶段,双方往往只关注达成即时协议。然而,当一切顺利时,合同这种文件很少会被重新审视。只有当双方关系恶化时,合同才会真正发挥作用。此时,如果合同措辞含糊不清,就会引发新的争议。
作为一名公证员,我见过很多因类似原因引发纠纷的案例。因此,我建议在合同阶段就指出那些可能在日后引发问题的方面,并以双方都能接受的方式加以澄清。尤其需要注意的是,金额的计算方法、期限、终止条件以及责任范围等往往容易产生歧义。对于具体问题,我建议咨询专业人士。
在本系列的第二部分中,我们将继续与五位前法官(现已成为律师)进行讨论,重点讨论公司如何为纠纷做好准备、法院判决的趋势以及如何应对各种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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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咨询信息
如果您是企业主或法律专业人士,有诸如“我们能赢得这场诉讼吗?”或“合同中的这些措辞是否可以接受?”之类的问题,请随时联系我们进行咨询。
在三村小松律师事务所,我们的律师团队由多位前法官组成,他们从法院视角出发,提供独到的见解。作为一家诉讼实力雄厚的律师事务所,我们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支持,从预防纠纷发生前的法律措施到实际诉讼,我们都能为您提供专业的服务。我们擅长处理知识产权、公司法、行政法、劳动法和继承法等多个领域的纠纷,多位前法官的团队将为您提供多角度的专业建议。尽早评估胜诉的可能性有助于避免不必要的诉讼,保护您的商业资源。欢迎随时联系我们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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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三村量一(三村良一)
他于1977年毕业于东京大学法学部。1979年起,他曾担任东京地方法院助理法官等职务。1981年至1983年,他赴德意志联邦共和国科隆大学学习。他曾任最高法院研究员、东京地方法院知识产权庭庭长、知识产权高等法院法官及东京高等法院法官。2009年,他加入第一东京律师协会,成为长岛大野常松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2019年,他与他人共同创立了三村小松律师事务所。他曾任立法会议员、著作权学会理事及早稻田大学法学院客座教授,并于2018年荣获知识产权成就奖(经济产业大臣奖)。他在民政局工作期间积累了起草民事执法规则的经验,精通民事执法法和国际私法,尤其擅长知识产权法。
山田智志(山田友二)
1977年毕业于东京大学法学部。1979年起在各级法院工作,1993年至1997年任东京法务局诉讼部政府代表(诉讼)。曾任东京高等法院知识产权庭法官,大阪地方法院知识产权庭、公司法庭、行政诉讼庭及大阪高等法院知识产权庭庭长。2017年至2024年担任公证员,并于2024年8月加入三村小松律师事务所。在知识产权、公司法、行政诉讼、政府代表(诉讼)及公证领域拥有极其丰富的经验。
森由之(森喜之)
他于1979年毕业于东京大学法学部。1981年起,他曾担任东京地方法院助理法官等职务。1986年至1987年,他作为助理法官海外研究员赴英国学习。他曾任大阪地方法院(行政税务部)、名古屋地方法院(行政知识产权部)和东京地方法院(知识产权部)的首席法官。他还曾担任最高法院研究员和知识产权高等法院首席法官。2026年,他加入三村小松律师事务所。作为一名法官,他多年来参与了行政、税务、知识产权和交通运输等多个领域的案件审理。
早田尚貴(早田直树)
1990年毕业于东京大学法学部。1993年被任命为法官。曾任东京地方法院、东京高等法院、知识产权高等法院法官,以及最高法院秘书处行政局第一课长。1998年至1999年在美国新泽西州高等法院从事海外研究工作。2015年至2023年担任安德森·森友常律师事务所特别顾问。2023年10月加入三村小松律师事务所。精通劳动法、民法、司法行政(秘书处)、宪法和行政法等广泛领域。
田原美奈子(田原美奈子)
毕业于东京大学法学部。1996年被任命为法官。曾任职于京都地方法院、东京地方法院(交通及工伤事故庭)、东京家事法院(遗产庭)、千叶地方法院(医疗案件庭等)、大阪地方法院(知识产权庭)、东京高等法院等。2002年至2003年在法国担任律师。2024年8月加入三村小松律师事务所。著作权法学会会员、日本产业法学会会员、东京第一律师协会知识产权法研究组会员。在知识产权、交通、医疗、继承、合规等广泛的民法领域拥有丰富的经验。
[2026.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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