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我们对行业的内部视角,
一位支持创作者的娱乐律师。
[律师森川园香采访]
律师森川园香(Sonoka Morikawa)从小热爱舞蹈和音乐,并以此为起点,立志投身娱乐行业。在一家大型唱片公司积累了创业法律和合同方面的经验后,她于2026年春季重返法律界,加入三村小松律师事务所。
我们采访了律师森川,他致力于成为一位独树一帜的人物,始终支持艺术家,并着眼于音乐和舞蹈行业的未来。我们还向他询问了社交媒体时代音乐行业的前沿动态。
我对舞蹈和音乐的热情引领我走上了娱乐法这条道路。
—首先,您能告诉我们是什么促使您成为一名律师吗?
我对放克、迪斯科、灵魂乐以及非裔美国人文化的热爱始于高中时接触街舞。我最初接触的是摩城音乐,后来转向费城灵魂乐和西海岸音乐。此外,我也很喜欢90年代的节奏布鲁斯。我喜欢的歌手包括迈克尔·杰克逊、史蒂夫·旺德、昆西·琼斯、动力之塔乐队、奥杰斯乐队、TLC等等……我可以一直说下去。总之,即使在那时,我也隐约觉得将来会在娱乐行业工作。(笑)其他工作对我来说没什么吸引力。但是,我觉得即使我按部就班地从大学毕业,进入娱乐公司工作,也可能会淹没在激烈的竞争中,很难发挥积极主动的作用。所以我想,如果我拥有律师执照,就可以利用我的专业知识和独特优势,在这个行业里更加积极主动地发展,这就是我选择去读法学院的原因。
我的律师生涯始于一家专注于为早期创业公司提供支持的律师事务所。在那里,我处理过各种各样的案件,从日常法律咨询到为创业公司筹集资金和进行合法性审查。
—之后,你转到了唱片公司的合同部门。你为什么选择在合同部门而不是法务部门工作?
首先,我转行到唱片公司是因为音乐行业已经有很多老牌公司,支持初创企业的新兴机构很少接到业务需求。但我仍然相信自己注定要在娱乐行业工作,尤其是在音乐领域……(笑)当时,各种机会汇聚在一起,于是我决定放手一搏,换了工作。
然而,唱片公司的法务部门负责公司事务和日常法律咨询,我觉得这与我在律师事务所的工作有些重叠。另一方面,我听说合同部门位于制作部门和法务部门之间,负责唱片公司制作团队签订的合同。我希望能更贴近制作团队,所以毫不犹豫地选择了合同部门。我还听说这项工作非常专业,虽然有些人在这个部门工作了几十年,但仍然没有律师,这让我觉得我可以获得普通律师无法体验到的独特职业经历,这也是我选择这份工作的另一个重要原因。
—你在合同部门具体负责哪些方面的工作?
我的主要工作是处理唱片公司和艺人之间关于版权及相关权利的合同。除此之外,合同部门经常会收到一些难以与法务部门讨论的小问题,例如“我只想起草一份协议”或“合同里这是什么意思?”
由于我处于法律部门和现场工作人员之间的中间位置,因此我能够灵活应对,必要时可以与法律部门沟通协调,也可以在合同部门内部解决问题。
—这非常接近实际情况。
没错。我全程参与了策划和制作管理,所以很容易就能听到来自现场的各种问题。我时刻都能感受到片场人员的热情——或者更确切地说,是他们想要创作出优秀作品的那种澎湃能量!真是太棒了。(笑)另外,由于像音乐这样的娱乐内容很难估价,所以了解版税率和市场定价策略就显得尤为重要。此外,还有很多只有业内人士才会知道的事情,比如如何与艺人和音乐经纪公司打交道,以及这个行业特有的潜规则和细微差别。
我学到的另一个宝贵经验是如何与越来越多的“家庭烹饪”艺术家互动,这种趋势是最近由于社交媒体的兴起而出现的。
—哪些类型的艺术家被称为“自给自足”的艺术家?
我随意创造了“DIY”或“自给自足”这个词,用来指代那些包揽所有环节的艺术家,从歌曲创作、作曲到录音、演唱和制作,无一例外。过去,作词人、作曲家和制作人通常是各自独立的个体,这样艺术家就可以专注于表演。然而,近年来,越来越多的艺术家开始包揽所有环节,包括宣传推广、通过社交媒体进行发行等等。
虽然一直以来都有一些艺术家无法或不愿加入经纪公司或大型唱片公司,因此事事亲力亲为,但如今,凭借在社交媒体上进行宣传和使用 TuneCore 等服务分发音乐的能力,刻意保持较小的联系网络并将收入集中在艺术家自己手中已成为一种有吸引力的选择。
当然,事事亲力亲为肯定有其难处,从这个意义上讲,我认为经纪公司和唱片公司的存在依然不可动摇。然而,当“独立制作”或“DIY”艺人与大型唱片公司决定合作时,大型唱片公司往往会灵活调整自身角色。例如,虽然CD在日本仍然很受欢迎,但他们可能会考虑以订阅而非CD为主的营销策略,或者比以往更加注重与动画的合作以及在传统电视节目中的亮相,又或者积极培养“独立制作”或“DIY”艺人难以触及的粉丝群体。我认为,他们通过富有创意的合作方式,实现了良好的共存。

利用在音乐行业中培养的视角来赋能艺术家。
—在社交媒体时代,音乐产业面临哪些法律问题?
唱片公司通常与艺人签订独家合约,因此,例如,如果A公司和B公司的艺人合作,他们会采用一种名为“独家发行”的机制,允许其他艺人仅参与该特定母带的录制。在“艺人A feat.艺人B”这样的合作中,A需要向B支付发行费。然而,当A和B在TikTok或YouTube等平台上合作制作短视频时,问题就出现了,而这类合作近年来变得越来越普遍。严格来说,每次合作都需要获得许可,因为这将被视为需要支付发行费的情况。
然而,互惠合作如今已成为主流,许多人主要依靠社交媒体谋生,因此,如果每次合作都单独申请许可,将会极其耗时,最终只会让所有人都不满意——这是一个结构性难题。那么,如果我们考虑授予一揽子许可,最终的问题就变成了“‘排他性’究竟意味着什么?”……
—我明白了……在这种情况下,你实现了在音乐行业工作的梦想,但是什么原因让你转而加入三村小松公司呢?
作为一名“舞蹈律师”,我一边工作一边跳舞,也接受过其他舞者的各种咨询。我的公司允许兼职,所以接一些普通的民事案件,比如离婚和遗产继承,对我来说不成问题。但是,我意识到,如果我开始接一些与舞蹈行业相关的咨询,将来可能会和公司产生利益冲突。这很正常,毕竟我们都是同一个娱乐行业的利益相关者。我一直都认为自己会在娱乐和音乐行业工作,但如果我以律师的身份从事这类工作,我希望能够更紧密地与舞者和艺术家们合作……所以我决定离开公司。
小松美村与几位专攻艺术和娱乐领域的律师有联系,而我之前在另一家律师事务所也认识一些人。因为我信任这些人,所以我很自然地就能想象自己成为这家律所的一员。
—你未来想从事哪方面的工作?
我希望能够运用之前工作中积累的专业技能,专注于娱乐行业的法律事务。事实上,加入律所后,我很快就获得了处理许多娱乐和音乐相关案件的机会,对此我非常感激。
我不仅想关注音乐产业,也想关注舞蹈产业。虽然舞蹈的需求量目前还不如音乐,但从儿童到老年人,跳舞的人数确实在不断增长。作为一名舞蹈爱好者,如果我能为舞蹈产业的发展贡献一份力量,我会感到非常荣幸。
—您认为舞蹈行业在法律框架方面存在哪些挑战?
我收到的咨询大多与教师合同有关。其他主题包括权利、工作条件、工作室管理和活动管理——涵盖范围很广。我希望支持所有富有创造力的人,不仅是舞蹈演员,也包括其他小众领域的从业者,通过创造一个能让他们创作出更好作品的环境来实现这一目标。
理想情况下,我希望成为创作者们可以轻松沟通的人,就像一位律师,既可以和他们喝杯酒,聊聊音乐,同时也能提供法律建议。
简介
森川园香
在担任现职之前,他曾先后在 GVA 律师事务所和索尼音乐娱乐公司工作。
我们专注于创业和娱乐领域,重点关注音乐、角色、娱乐和新闻、风险投资支持以及知识产权。
[2026.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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