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创业的法律服务的潜力
从娱乐圈学到的非对抗哲学
【杉本直树律师访谈(上)】
杉本直树律师今年秋天调任至三村小松法律事务所。此前,他曾在一家知名娱乐制作公司工作,被分配到高管直属的业务协调部门,运用其法律知识,担任公司与现场工作人员之间的联络人。
此外,他在娱乐行业的经验,包括担任电影和电视制片人,使他成为一名非同寻常的律师。
他不仅专注于诉讼,更致力于与客户共同寻求最佳解决方案,并重视创造积极业务的态度。我们与他探讨了他对律师职业的思考和理念,以及他的实际工作。
超越法律事务
陪伴您创业的伙伴
-首先,您能告诉我们为什么您想成为一名律师吗?
我从小就比大多数人更渴望成为正义的英雄,是个电视迷,痴迷于超级战队系列和侦探剧。我还喜欢木村拓哉主演的电视剧《HERO》,大学毕业前一直想成为一名检察官。然而,随着对实际工作的了解越来越多,我意识到律师才是我想要的职业,于是改变了方向。同时,我也渴望通过电视等娱乐形式创作出能让人微笑的内容。
我想在保持好奇心的同时,一辈子从事令人兴奋、充满新鲜感的工作。但比起直接进入电视行业发展事业,我觉得以一定的专业知识参与其中会更有趣,而且我还能创造新的价值,为行业发展做出贡献。所以我成为了一名律师。
-一般来说,律师被认为是一个严肃的职业,与创造性完全相反。
虽然这种形象确实很强烈,但我认为律师的角色可以更加多样化。律师虽然是民间职业,但他们也服务于公共利益,他们的责任感和诚信受到社会的高度评价。如果企业能够将这一点视为“无形资产”并加以利用,我相信他们不仅可以陪伴客户解决问题,还可以作为合作伙伴,共同创造新的业务。我认为律师的优势在于,他们能够提供以扎实的法律专业知识为后盾的支持,同时兼具咨询的职能。
一般来说,律师在娱乐圈工作,通常负责合同和法律事务,但我的角色比较特殊,我经常充当公司和现场之间的桥梁,与法律顾问和会计师分开。比如,我参加会议,代表现场工作人员向专家提问,梳理问题,共同寻找解决方案。这就是我扮演的角色。
——看来您已经超越了律师的角色,还担任了电影制片人的角色。
当然,我并没有像专业制片人那样包揽所有事情,但我与他们并肩作战,提出一些业内至今鲜有讨论的议题,并交换意见。每部作品的最佳解决方案各不相同,但基于我在众多片场所见所闻的现实情况,我能够发现“或许可以做出改变”的点。与拥有相同视角的同事们一起探索和前进的过程,对我来说是一段重要的经历。
-大多数案件都与《劳动基准法》有关吗?
是的。在娱乐圈,确实存在难以完全遵守劳动基准法的情况。但是,与其只是想着“因为违反了就必须遵守”,不如问问自己,为什么必须遵守,遵守又能带来什么价值?理想情况下,整个职场都应该认同这个目标,让每个人都能以积极的态度投入到作品创作中。此外,由雇佣关系和上下级关系引发的各种骚扰问题,也是创意职场面临的重大挑战。我一直在思考,如果能创造一个无论职位高低都能坦诚表达自己想法的环境,也就是一个能够培养心理稳定性的职场环境,那该有多好。
最近,越来越多的电影制作在拍摄性爱场景时会聘请亲密关系协调员。我认为可以进一步扩大这一范围,增加一名协调员(PS协调员),以确保整个剧组人员(而不仅仅是演员)的心理安全。
-目前现场有人担任该职位吗?
没有。所以我认为,如果能形成一个环境,让人们能够通过PS协调员公开讨论现场可能出现的问题,就能降低主导关系固化的风险,从而创造一个更好的作品创作环境。比如,如果选择PS协调员的制片人能够获得政府或电影相关机构的补贴,那么建立这样的制度就能创造一个让所有参与制作的人都能安心工作、专注于创作的环境,从而创作出更高质量的作品。如果能形成这样的积极趋势就太好了。
-这种趋势似乎不仅适用于电影等娱乐行业,也适用于任何行业和工作场所。
我认为是的。如果能在被称为最难改善工作环境的娱乐圈树立一个真正的榜样,就会引发“其他行业做不到,真奇怪”的讨论。我希望从娱乐圈开始,哪怕只是一点点,也能带来改变。

消除无意义的冲突
展望诉讼的本质
——最近,娱乐和电视行业的骚扰问题日益受到关注。公司内部出现了设立合规办公室、以及作为调查环节而成立第三方委员会的动向。您对这一系列事件有何看法?
合规委员会和第三方委员会基本上是发现问题,提出改进方案,然后把剩下的交给一线人员。律师等专家的参与,他们的专业范围也就到此为止了。不过,即使他们拥有专家的背景,我认为他们也可以提出一些建议,而不是提供最终的答案,而是仅仅作为想法,与一线人员一起思考,并通过不断积累来创造成果。
律师不应该只是在解决问题时给予认可,而应该以拥有法律专业知识背景的个体身份来处理问题,并提出自己的想法。如果我们能够创造一种流程,让律师思考如何让基层民众有效地运用这些想法,我相信律师能够以更积极、更具建设性的方式参与到问题的解决中。
-作为一名律师,以这样的立场与客户互动不是很不寻常吗?
说实话,我本身并不擅长打架,所以总是在思考如何化解无谓的纷争。诚然,律师的职责就是打官司,所以化解纷争本身就是一种职业上的矛盾。然而,对我来说,“不冲突”的追求,一直是我人生中一个永无止境的主题。我总是希望,在争吵之前,人们应该正视眼前的困境,包括未来可能遇到的挑战。
律师的职责是解决纠纷——这是不容置疑的事实,我也不会否认。然而,我认为“纠纷”和“打架”有着根本的区别。纠纷是“索取者之间为了最大化自身利益而进行的逐利行为”,而打架是“为了实现当事人应得的权利和法律赋予的利益而进行的行为”。我认为应该尽可能地利用审判和诉讼来赢得“打架”,但许多人日常生活中面临的“纠纷”的本质往往难以看清。我觉得在实际的诉讼中,由于当事人之间沟通不畅,“纠纷”往往是为了最大化自身利益而进行的。
例如,即使你赢了官司,获得了赔偿,你会对结果满意吗?金钱和解并不一定能彻底解决所有问题。虽然表面上看起来是皆大欢喜的和解,但它往往无法彻底解决当事人的情感和关系问题。
-如果你站在必须支付赔偿金或败诉的一方,那肯定不是一个令人满意的情况。
是的。首先,争论本身就是一种浪费。人生有限,所以我认为通过各种有趣的事情、想做的事情以及与他人的邂逅,可以拓展人生的无限可能。最终的理想是每个人都拥有充满创造力的时间,尽可能长时间地投入到积极的事情中,哪怕是每一分每一秒。至少,我希望我遇到的人们也能以这种方式过上充实的生活,所以我想继续通过我的律师工作,努力创造这样的环境。
<第二部分>他接下来会讲述自己转投三村小松经纪公司的原因,以及在演艺圈遇到的具体困难。
[2025.10.1]
三村小松律师事务所正在寻找有上进心、认同我们的理念和目标、具有挑战精神、希望利用对各个行业的兴趣和过去的经验来成长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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